編者按
北京市近日開始大力推廣垃圾源頭分類。但從以往情況來看,已經設置的垃圾分類回收箱并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那么在我國現有的國情、資金和技術水平以及公眾環境意識水平上,政府應如何推動垃圾分類,使其切實有效?本報今日刊登理論文章,就垃圾分類的相關問題做詳細闡述。
垃圾的含義實際上就是廢棄無用的東西,所有的物品在達到其使用壽命后,最終的歸宿就是成為垃圾。因此,垃圾產生的條件就是無用或低價值。而垃圾本身又確實是由多種材料和物質組成的,所以在這個意義上又可以說“垃圾是放錯位置的資源”。為促進清潔利用以及減少生活垃圾后端處理成本和環境影響,對一些特定類別的生活垃圾在源頭進行單獨收集就是所謂的源頭分類收集。
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收集可分為兩類:價值分類收集和環保分類收集。以經濟收益為基礎、材料循環利用為目的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可稱為價值分類收集,這類收集主要體現為材料的回收利用,如廢紙、廢金屬、廢玻璃、廢塑料等的回收,我國普遍存在的廢品回收就屬于這一類。以降低垃圾處理成本為基礎,推進垃圾處理效果提升和環境友好為目的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可稱為環保分類收集,家庭有害垃圾的單獨收集、廚余垃圾的單獨收集就屬于這一類。價值分類收集的客觀效果是實現了垃圾的回收利用。
目前垃圾桶設置似有事倍功半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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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許多城市街道的垃圾桶設置為可回收與不可回收兩種,這樣的設置對實際需要考慮不足。因為這樣的設置并沒有真正把垃圾分開。環衛部門設置這種垃圾桶似有事倍功半之嫌,并不是我們需要的垃圾分類設施。
現代生活垃圾的構成是復雜而多樣的,分類收集的目的是將其中清潔的、可回收的部分進行單獨收集,以便對生活垃圾進行回收和處理。由于分類收集涉及每一個居民,而且當物品變成垃圾時所處的狀態千差萬別,因此,分類收集特別是用于直接回收的分類收集只能是相對的和有限的,不管采用什么樣的分類方法,“剩余垃圾”都是會有的。例如,德國家庭的生活垃圾大多實行分類收集,德國也是世界上實行垃圾分類收集比較好的國家之一,其分類收集方式各地略有不同。但對于每一類垃圾不僅要告訴人們包括什么,同時還要說明不包括什么,如果人們放置垃圾時,不能確定它屬于哪一類,就可以將其放置在“其余垃圾”桶中。
目前,我國許多城市街道垃圾桶的設置,大多分為可回收與不可回收,有的甚至還包括有毒有害垃圾。這樣的設置對實際需要考慮不足,因為這樣的設置并沒有真正把垃圾分開。站在這樣的垃圾桶前,拾荒者要在兩個垃圾桶中翻揀,環衛工人要倒兩次。筆者認為,這種垃圾桶的設置似有事倍功半之嫌。
首要的問題是誰來確定“可回收”的實際內容。實際上,拾荒者才明確當下什么是能夠回收的。如果拾荒者認為此廢物不能掙錢,此廢物就必然進入現有環衛部門的垃圾物流系統(垃圾場),這也是環衛部門必然要把“兩個桶”倒在一起的客觀原因,因為那里能夠賣錢的部分已經被撿走了!翱苫厥铡迸c“能夠回收”是兩碼事,而我們卻常常把它們混為一談!翱苫厥铡睂氖恰袄欠佩e位置的資源”是愿望;而“能夠回收”對應的是現實的回收品消費市場,是現實。
實際上,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也不是這樣簡單分類的。例如,德國慕尼黑市對于居民家庭設置廢紙、可生物降解的有機垃圾和剩余垃圾3類桶,市區設置12個回收中心和1200個包裝垃圾回收點。
此外,還有人認為,對可生物降解的有機垃圾進行單獨收集后,其在剩余垃圾中的含量就會很少甚至沒有。這種想法缺乏現實依據,完全是一種不符合現實的想像。如奧地利維也納市居民產生的生活垃圾成分中,可生物降解的有機垃圾占31.5%,盡管對其進行了單獨收集,但進入生活垃圾焚燒廠的剩余垃圾成分中,可生物降解有機垃圾還是占了37.6%。
政府需要變換思路處理廚余有機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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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有害垃圾應由政府建立分類收集系統,讓居民免費投放。為提高收集率,甚至需要建立類似押金的制度,提高居民單獨收集家庭有害垃圾的積極性。同時,政府需要變換思路,把控制生活垃圾水分作為管理目標。
垃圾的分類收集,首先要分析具體哪一類垃圾進入垃圾場多了,就需要采取單獨收集,而不是籠統地討論分類收集。在操作上,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需要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逐步推進和系統推進。對比發達國家的生活垃圾管理以及生活垃圾處理與環境保護的需要,當前我國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處理中比較突出的薄弱環節體現在以下3個方面:沒有建立家庭有毒有害垃圾收集體系、生活垃圾中水分高、生活垃圾灰土含量高。
家庭有害垃圾主要有廢棄藥品、日光燈管、電池、油漆等,建立這些有害垃圾的單獨收集系統既十分必要,也十分有意義。這些垃圾并不是每天都產生,其產生量也比較低。但如果不進行分類收集,則必然進入生活垃圾后端處理系統,其對生活垃圾處理的影響和對環境的危害都是很明顯的。家庭有害垃圾應由政府建立分類收集系統,讓居民免費投放。為提高收集率,還需要建立持續的宣傳教育體系,甚至需要建立類似押金的制度,提高居民單獨收集家庭有害垃圾的積極性。
建立家庭有害垃圾單獨收集體系也是對建立其他環保分類收集體系的間接實驗。如果家庭有害垃圾單獨收集體系不能正常運行,那么家庭廚余垃圾單獨收集體系也不能夠很好地建立并運行。
居民家庭廚余垃圾在生活垃圾中所占比例高、水分大、易腐爛、有異味,是家庭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的熱點、難點和重點。目前有3種典型模式可供選擇:德國模式(單獨收集進行生物處理)、美國模式(采用家庭粉碎機粉碎后排入下水道)和日本模式(要求盡可能減少水分,如濾水晾干,再作為生物質進行焚燒處理)。其中日本模式操作性強,但執行彈性較大。
食品類有機物約有80%通過我們的身體消化系統排出,然后隨污水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只有20%左右進入垃圾物流。這種垃圾采用美國模式處理最簡單,但對排水系統以及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影響需要系統研究。
德國模式對有機物資源化利用效果好,但執行難度大。德國模式可以在部分環境意識比較高的地區進行試點。
城市特別是大城市對家庭廚余垃圾單獨收集需要克服許多現實障礙。首先,改革現行的日產日清模式,改為實行定時定點收集;其次要建立有效的管理與監督體系。家庭廚余垃圾單獨收集分類并不是放幾個不同的垃圾桶就可以實現的。特別是在開始階段,在一個垃圾收集點,如果有一個人沒有按要求進行分類,其他人進行的垃圾分類就會變成無效。因此,需要嚴格監管;第三,要有經濟措施引導。例如,德國柏寧根地區(Boeblingen)引入生活垃圾計量收費,引導居民對可生物降解的有機垃圾單獨收集,可生物降解的有機垃圾收費標準明顯低于剩余垃圾(注:按居民住房套數征收生活垃圾基本費用,每套住房年征收垃圾費為50歐元。居民使用的垃圾桶推行標準化,主要為120升和240升兩種。按大小和清運次數收費。此外,放垃圾桶的位置、垃圾處理方式和成本等都需要配套落實)。
對于如何管理大城市的家庭廚余類有機垃圾,政府需要變換思路,把控制生活垃圾水分作為管理目標。水分控制要從源頭努力。實際上目前生活垃圾(環衛部門收集的)中最大的組成部分往往是水。這一方面是由于廚余類垃圾有機物含量高,另一方面就是收集系統密閉程度低,使得雨水進入城市生活垃圾。1噸水通過下水道進入污水處理廠的處理成本約1元左右,而通過垃圾收運處理則要200元以上。因此,必須要做好垃圾收集的密閉工作,減少雨水進入生活垃圾,同時也應該控制家庭垃圾中的湯水進入城市生活垃圾。德國許多地方就規定,剩余生活垃圾如果滴水,清運部門可拒絕清運。
應向包裝材料生產者收取包裝垃圾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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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經濟發展和技術進步,根據市場的需要進行廢物回收的體系是脆弱的。因此,可以考慮借鑒德國的經驗,由政府出臺包裝產品生產者付費政策,即向包裝產品生產者收取包裝垃圾處理費,用于促進包裝類垃圾的回收利用。
德國在1989年前還沒有形成“誰污染誰負責”的制度,由于垃圾的產量越來越多,當時估計到2000年,德國對垃圾堆放和填埋的處理能力將達到極限。居民也強烈反對建設更多的垃圾處理廠。后來經過對垃圾的調查研究,發現垃圾中包裝材料占垃圾總體積50%以上,重量占垃圾總重30%以上,可以通過回收可利用的包裝材料來減少垃圾量。為此,德國在1991年6月12日正式實施包裝條例法規。包裝條例規定:貿易及工業界對運輸包裝、轉換包裝和銷售包裝的回收利用承擔義務。同時,這一條例也為生產者和銷售者提供了委托第三者幫助履行這一義務的可能性。這一條例的實施一方面促進了包裝垃圾的分類收集、回收利用和減量化,同時也為城市垃圾處理開辟了重要的資金來源,德國雙軌制系統股份公司(Duales System)應運而生。雙軌制系統按照包裝條例的規定,負責在用戶附近建立回收系統,回收包裝垃圾,并由此使銷售者和生產企業從他們各自應履行的義務中擺脫出來。目前在世界范圍內已有20多個國家建立了類似體系。
和發達國家相比,相對來說我國的勞動力要廉價得多,通過人工來進行分類收集,不僅可節省開支,同時還可解決一部分下崗職工的就業問題。但這種根據廢舊物資市場需要進行的廢物回收更多地體現為經濟活動,主觀上不是為了環境保護和資源可持續利用。面對經濟發展和技術進步,這類回收體系是脆弱的。在經濟發展和人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后,特別是技術進步和現代化生產使得工業產品極大豐富,產品成本相對于人們的收入水平大幅度下降,有些廢棄物的回收就不再有利潤或利潤很低。這樣如果仍然按照原有的機制運行,回收者就不會回收,消費者也不會收集。例如現在的廢塑料袋等廢品。因此,我們可以借鑒德國的經驗,即向包裝產品生產者收取包裝垃圾處理費,用這筆費用促進包裝類垃圾的回收利用。
村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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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做好引導工作,垃圾分類收集要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先易后難、循序漸進。它不應成為一種運動,也不是簡單的宣傳口號,更不是道德標簽,而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只有實事求是,才能為解決問題找到出路。
村鎮地區往往基礎設施薄弱,如道路硬化水平低,家庭用燃氣普及率低等,生活垃圾中的渣土類無機垃圾含量高,如果不進行分類收集,而將這些垃圾集中長距離運輸,顯然是不經濟的,也是不必要的;而對可腐爛的有機垃圾進行長距離集中,同樣是不經濟的,也不利于有機垃圾資源化利用。
在我國城市的環境衛生管理中,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并不順利,至今還處于摸索階段,因此對在村鎮中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很多人存在疑慮。特別是有些人認為,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都很難推行,在村鎮就更難。但實際情況又如何呢?
從現有的實踐看,村鎮生活垃圾推行分類收集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首先,大多數村鎮人口密度小,流動性小,大家作息時間基本相同,彼此熟悉,溝通和交流多,只要政府組織引導得當,完全可以搞好分類收集。此外,村鎮附近有足夠的農田、林地等接受并需要有機垃圾堆肥。當然,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是一項復雜的、長期的、需要一定資金投入的持續工程,目前現有的投資體制還不利于村鎮生活垃圾分類的開展,很多地方熱衷于申請動輒幾千萬元的垃圾處理廠工程,對于只需要幾百萬元甚至幾十萬元就可以開展的生活垃圾分類活動卻缺少資金渠道,因而也就缺乏興趣,甚至有畏難情緒。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是涉及所有人的日;顒,需要理性、務實,更需要持續付出。在這方面,政府要做好引導工作,垃圾分類收集要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先易后難、循序漸進。它不應成為一種運動,也不是簡單的宣傳口號,更不是道德標簽,而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解決當前問題唯一的途徑是實事求是。只有實事求是,才能找到問題的癥結,進而為解決問題找到出路。